泛滥的民间借贷并非个案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1:43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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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柴油机厂家
据了解,2011年8月31日,郧县某石材公司向蔡某借款2000万元,其中7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,另外12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,月利率为3%。
法庭上,石材公司对蔡先生状告该公司欠钱不还一事没有提出任何异议,但公司法人却一再辩称:借款2000万元情况属实,现在无力偿还,可分期偿还。此外该法人称,已经向蔡某支付了3个月120万元的利息,不过没有书面证据。
最终法院作出判决:判令石材公司限期向蔡先生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,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标准(法律允许的最高上限)向蔡先生支付利息。
“其实类似的民间借贷案件还有很多,近年来此类案件还有着明显的上升趋势。案件的涉案标的从几千元至上千万元不等,有些甚至还牵扯到很多农民。”对于日渐泛滥的民间借贷现象,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介绍说。